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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会计分录是什么?

2021-07-12 22:30  责编:小傅  浏览:332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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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应该如何写会计分录?

个税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会计分录

  1、分配红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交税时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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