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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四大知识点

2023-02-21 15:57  责编:杨子  浏览:35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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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化的开票服务,方便消费者使用机动车发票,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让我来为你划重点!《办法》中有四大知识点你必须知道哦!

  知识点一:《办法》适用什么情形?

  《办法》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

  知识点二:机动车发票包含哪些种类?

  机动车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还需注意,销售不属于机动车的其他商品不应开具机动车发票,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知识点三: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机动车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发票开具和使用方面要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1. 机动车销售方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 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符合国家机动车管理部门车辆参数、安全等技术指标规定的车辆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如实开具机动车发票;

  3. 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知识点四:开票有误或销售退回销售方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最大限度为企业服务,主管税务机关会结合销售方生产经营情况和取得机动车的相关凭据判断其经营规模,动态调整机动车发票领用数量,满足企业经营中对发票的需求。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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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种类与税收征管规范
发票的种类与税收征管规范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发票是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税务筹划以及税收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票的种类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和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发票的种类可以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二、税收征管规范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征管规范。例如,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此外,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总之,了解发票的种类与税收征管规范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通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企业不仅可以确保自身的合规经营,还能够降低税收风险,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票的申领和丢失的税务处理
在发票的申领和丢失方面,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对于丢失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需要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19号文的具体处理规定。首先进行遗失报告,然后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根据专票丢失联次做进一步的处理。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从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需要提交,取消了登报声明的要求。   5.若涉及电子税务局的操作,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然后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进入,填写相应信息提交即可。   综上所述,纳税人在面对发票丢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确保遵循相关税务规定,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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