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咱们聊了聊哪些收入要征收企业所得税,那对应的肯定就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主要有三类,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一类财政拨款很好理解,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类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这类收费需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政府性基金则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第三类,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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