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单选题】

2012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商贸公司需要就合伙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 商贸公司可使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C: 张某、李某需要就合伙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D: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 先分后税”的原则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合伙企业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选项C正确,合伙企业是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答案选 B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相关题目
1、2012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2、2012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3、2012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4、2×20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5、2019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6、2016年8月某商贸公司和张某、李某成立合伙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7、自2010年起,张某在甲商贸公司工作。2017年3月,甲商贸公司分立为甲贸易公司、乙贸易公司和丙贸易公司,分立协议明确由甲贸易公司承受分立前甲商贸公司的所有劳务权利义务,并明确张某继续在甲贸易公司工作,甲贸易公司登记一直在江北区;张某的实际工作所在地一直在江东区,另外,张某户籍在江西区,常住地在江南区。2018年5月7日,张某离开甲商贸公司,2018年8月7日,张某向调解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希望解决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甲商贸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后因调解未果,张某就上述拖欠工资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张某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在张某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中,被申请人应是( )。 8、自2010年起,张某在甲商贸公司工作2017年3月,甲商贸公司分立为甲贸易公司、乙贸易公司和丙贸易公司,分立协议明确由甲贸易公司承受分立前甲商贸公司的所有劳务权利义务,并明确张某继续在甲贸易公司工作,甲贸易公司登记一直在江北区;张某的实际工作所在地一直在江东区,另外,张某户籍在江西区,常住地在江南区。 2018年5月7日,张某离开甲商贸公司,2018年8月7日,张某向调解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希望解决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甲商贸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后因调解未果,张某就上述拖欠工资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张某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在张某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中,被申请人应是()。 9、自2010年起,张某在甲商贸公司工作。2017年3月,甲商贸公司分立为甲贸易公司、乙贸易公司和丙贸易公司,分立协议明确由甲贸易公司承受分立前甲商贸公司的所有劳务权利义务,并明确张某继续在甲贸易公司工作,甲贸易公司登记一直在江北区;张某的实际工作所在地一直在江东区,另外,张某户籍在江西区,常住地在江南区。2018年5月7日,张某离开甲商贸公司,2018年8月7日,张某向调解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希望解决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甲商贸公司拖欠其工资问题,后因调解未果,张某就上述拖欠工资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张某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张某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0、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协议对入伙事项没有特别约定。2022年3月,乙公司拟成为甲企业有限合伙人。下列关于乙公司入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