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某公司技术人员约翰2011年10月10日到北京提供技术服务(假设符合附加费用扣除的条件),工作10天服务结束离开中国,其日工资为400美元,公司按10天支付其工资,假设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7.5。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7230.48
B: 8446.77
C: 5295
D: 6423.36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凡在中国境内不满一个月,并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以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依据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400×7.5×31-4800)×45%-13505]×10/31=8446.77(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