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厂雇佣职工10人,资产总额200万元,税务机关对其2019年经营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食品销售收入为50万元、转让国债收入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但无法查实成本费用,税务机关采用核定办法对其征收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15%。2019年该食品加工厂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1.5
B: 1.62
C: 1.88
D: 0.81
2016年该食品加工厂属于小微企业,所以符合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纳所得税额=(50+4)×15%×20%×50%=0.81(万元)。该食品加工厂能正确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