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拟与竞争对手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属于新设合并
B: 该合并的决议须经甲公司和乙公司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D: 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注销、设立登记申请
E: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丙公司承担
【试题解析】
(1)选项C:公司合并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选项D:公司合并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相关各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注销、设立登记申请。
答案选 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