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从农业开发基地购进一批玉米,用来加工生产税率为13%的食品,支付价款10000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并且支付不含税运费3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不善损失了五分之一,剩余部分当月全部领用,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 960
B: 1016
C: 1128
D: 127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的购进农产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x10%+3000x9%)x(1-1/5)=1016(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