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陈某因食用甲公司生产的奶粉而中毒,陈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5月5日,人民法院将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一并送达甲公司,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应当由甲公司与陈某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报经人民法院认可
B: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举证期限,但不得少于15天
C: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D: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1)选项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2)选项B: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3)选项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