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持有35%份额,乙持有30%份额,丙持有35%份额。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该房屋地面铺上实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本案是否可以铺实木地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甲、乙不得铺实木地板
B: 因甲、乙所占份额合计未达到2/3以上,故甲、乙不可以铺实木地板
C: 甲、乙应按照等额享有,经甲乙同意即可对房屋铺设实木地板
D: 若甲、乙坚持铺实木地板,则须先分割共有房屋
【考点】 所有权制度
【解题思路】根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甲乙合计份额未达到2/3,选B。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