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可以作为债权代位权的权利有( )。
A: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B: 某学校教师王某享有的工资请求权
C: 小张享有的其父母为其设定的人寿保险金
D: 某天雨夜,刘某替出门的邻居修理被风刮跑的屋顶而享有对其邻居的无因管理费用请求权
E: 张某赔偿给李某的人生损害赔偿金
【考点】债法基本理论-代位权
【解题思路】债务人的人身权利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不得代位行使。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包括:①基于亲属关系而发生的扶养、继承等给付请求权;②专属于自然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选项E)、人寿保险金请求权(选项C);③禁止让与的养老金、抚恤金等救济金请求权;④禁止扣押的劳动报酬请求权(选项B)等。
答案选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