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的理论,下列各项中,不能引起债的消灭的是( )。
A: 债的担保
B: 债的清偿
C: 债的免除
D: 债的混同
选项A,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而非债的消灭事由;选项BCD,债的消灭一般可以由下列原因引起: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