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不得超过60天!
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条例还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不得强制企业接受商业汇票
第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大企业长期严重拖欠贷款问题突出
中小企业被拖欠款项,可以说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介绍,截至2019年12月底,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梳理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已清偿拖欠账款6600多亿元,清偿进度约完成了75%。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超额完成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欠款的目标任务。
有工程施工单位大吐苦水:随着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工程难度加大,市场物价上涨,只有工程承包价格不涨。价格不涨就算了,3年前就已经完成的工程,现在还没有回收完款,公司总是说工程没有验收完,审计没有完成各等接口拖欠工程款。
就在几个月前,还有一位民企老板在网上呐喊:中小企业的危机不是疫情,而是被大企业长期严重拖欠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