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没想到选择不同,差别竟然这么大!那么这两种计税方法的区别在哪里?企业又该如何选择呢?
01
多交1000000元
选择不同,差别竟然这么大!
山东济宁一家生产销售混凝土的企业,成立后申请了一般纳税人,当月开票收入1000万元,由于几乎没有进项抵扣,按照13%缴纳了近130万元的增值税。
其实,若是按照简易计税来征收增值税=1000万元*3%=30万元,二者相差100万元!
提醒一: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醒二:
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加工的混泥土,不属于公司销售自产的混凝土,不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中第(三)项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注:征收率调整为3%)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02
两种计税方法的区别在哪里?
一、基本概念不同
1、一般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指的是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2、简易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是增值税计税方法中的一种,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主要涉及的是16%、10%、6%等不同税率。
2、简易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较为常见,在营改增之后,某些行业存在5%的简易征收率。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03
简易计税方法具体的适用项目
和适用的征收率分别有哪些?
一、小规模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包括取得的不动产、自建的不动产、开发的房地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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