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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立即暂停备考CPA这一科!但……

发布时间:2020-12-02 责编: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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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备考2021年CPA的考生,现在这个阶段,CPA这个科目的部分章节部分内容,你是可以暂时不用学习的!


早鸟先飞,今年成绩还没有出来,但是已经有考生在准备明年的考试了,难度上要求也确实如此,毕竟CPA的备考真的是有难度的!但是,现在这个时间段,难道每个科目都可以学习吗?并不是!注会菌温馨提示:变动大的科目及章节,请不要现在就学习!


当然,我们说的暂停并不是停止,CPA的备考之路在拿到证书之前当然是不能停止的,任何时候的学习也一定会功不唐捐!


不过,我们在备考各个科目的时候,确实有一些技巧可以用到!特别是有的科目当中,有部分变动大的章节,或者与新教材紧密相关的章节,我们完全可以暂时先放一放!今天,就跟大家盘点一下,CPA这一科中变动大的科目等我们可以晚些学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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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考生发问:
CPA这些科目,可以学习吗?

近期,不少考生都问注会菌:接下来准备考CPA的**科目,现在可以先学习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去判断怎么去分析?首先要明确的原则就是:学习肯定是要学习的,停止是不可能停止的!但至于能不能提前学,无非取决以下几个方面:

  • 教材的变动程度:如果变动程度大,那么你现在学的后面就过时了!

  • 教材的难度:如果难度高的,你现在不开始学,后面就没时间真正深入掌握了!

  • 需要记忆的程度:我们的记忆都是有遗忘曲线的,如果现在就把一些记忆的先记了,那到后面会不可避免的遗忘不少,也就是说,需要记忆的如果你现在就记忆,那性价比是不会太高的!


当然,还有不少其他原因,但真正我们更应该考虑的应该是:教材的变动程度,这个才是决定我们到底现在要不要学习的关键问题点!

按照这个逻辑判断,我们就知道,哪些科目目前是可以暂时不用学习的!


《经济法》部分章节或将大改近半!
可以暂时不用学习!

为什么说这个科目部分章节暂时不要学习,是因为它的变动确实有点大!我们来分别看下,可能发生的变化会出现在哪些章节!

注会菌先给你一个思维导图,例如民事法律制度,其中包含的基本民法、物权法和合同法内容都将受到重大影响,具体在物权和合同法这两块的变动内容如下:


接下来,我们看下详细的变动情况:

变化一: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在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此同时,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这样的变化,对于广大会计考证党而言,无疑是巨大的!

与注会经济法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物权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其中99个法条为非实质性修订,32个法条系实质性修订,实质性修订主要集中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等章节。有12个法条系本次《民法典》新增,主要为新设居住权这一新类型的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此外,在抵押权部分也有少数新增条文。预计本章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容有进一步修订和补充。
  
变动二: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与注会经济法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合同编共3个分编、29章、526条。其中224个法条为非实质性修订,112个法条系实质性修订,主要集中于通则编、保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以及合伙合同等章节;最后,有70个法条系本次《民法典》新增,主要涉及通则分编中关于债的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的规定、典型合同分编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保理合同的规定以及准合同分编中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具体规则等。

据此,预计本章关于保证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内容将有进一步修订和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9日颁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据此,预计本章将在2021年教材中同步调整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率。
  
变化三: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决定对于再融资制度部分条款有所调整,主要体现在发行条件、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以及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等方面,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等。预计本章关于创业板的发行内容有进一步修订。

2020年5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7月3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完善后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精简优化了发行条件、明确了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上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对发行承销作出特别规定,就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等作出专门安排。此处变动预计会在2021年教材中予以体现。

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于2020年7月10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首发办法修改决定》《科创板首发办法修改决定》,主要是对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条款进行修改,将特殊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修改为至多不超过3个月。预计此次修订将在本章内容中有所体现。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调整了证券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重大事件的界定标准等。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可转债的专门规章,对可转债的发行条件和程序、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价格等进行了完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2020年的修订,主要变动有:取消免于发出要约的行政审批;修订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股份变动披露要求及禁止交易期限;修订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要求;增加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条件要求及变更收购要约条件;收购人锁定期由原来的“12个月”增加至“18个月”等。预计这些变动在2021年教材会有所体现。

此外,2020年教材中未对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进行同步修正的部分,预计2021年教材此处应予修改。
 
变化四: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2020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显示,年立法项目共55项,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7部,部门规章48部。而在计划起草的7部送审稿中,备受市场关注的反垄断法在列。
 
新的反垄断法,将把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反垄断工作发展的一些新政策工具纳入,比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具体条文中反映竞争政策新的定位,即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修订一些针对重点行为的条款,比如,关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调整一些关于调查审查门槛和处罚力度方面的规定,比如,达成垄断协议的罚款额度。若在2021年教材出版前该修订颁布施行,也将对本章内容有较大调整,学员应予以重视。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暂行规定审议通过后,预计2021年教材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等内容中会有所体现。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与考试相关的一些法律仍处于审议阶段,所以上面列举的也是目前的大部分内容,后续必定会有持续更新!

总的来看的话,经济法2021年的预计变化以第四章、第七章的内容最为显著,考虑到这部分内容预计会增减较多内容,且新法规是否能够及时纳入教材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小伙伴们可以暂时跳过这些章节的学习,防止白学;

至于其余章节,因为是以新增的知识点为主,所以对于现有知识点的学习是基本上没有影响的,预计变动的部分可以在教材下发之后再进行学习。

《经济法》部分章节,可以暂时不用学习!
要记的太多+难度不高

在上面部分,注会菌给大家从教材变动上给大家分析了因为《经济法》教材大改,我们可以现在暂时不用学习这科的理由。
除了教材大改之外,现在还可以站在考试难度以及需要记忆的程度等角度去判断。

先看记忆,我们前面说到,对于要记要背的科目来说,因为遗忘曲线的存在,我们如果太早学习可能会在后续的时候较大的忘记相关内容,那么,经济法要记忆的多吗?

我们来听一听注会菌采访的往年CPA六科学霸,他们对于《经济法》是怎么看待的:

经济法作为一个背诵类科目的典型代表,主要还是对背诵的要求比较高。这也并不是要求大家把书上所有的法条背出来。近些年经济法的考点是有大量重复的,掌握历年真题中重复出现的知识点非常重要。此外,经济法也较为偏爱本年新增的法条或者发生修改的法条,对于此类知识点也要掌握。这样通过经济法考试就问题不大。”——CPA一年六科的超级学霸刘筱雪

确实是如此的,不仅是因为教材变动的问题,还有因为要记的内容太多的问题!

除此之外,之所以说可以后面一点学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经济法》难度较低,需要的复习时间相对来说不用那么多!

一般来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个科目中,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理解难度较大,需要花费的备考时间相对较长;而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相对而言理解难度要小,需要记忆的内容多,整体来看花费的备考时间相对要短一些。

所以,《经济法》也是可以后续一点时间的时候学习的!

总而言之,CPA《经济法》这一科的相关章节内容,现在这个时候来看的话,我们确实可以暂时不用学习!

《经济法》备考核心提示!


最后一部分,注会菌再给大家总结概况一下《经济法》的相关特点等,对于我们后续备考通过这一科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2021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题目将分为两种,一种是客观性题型(单选+多选),另一种是主观题型(案例题),具体各个题型及相应的题量分值如下:



每个章节对应的分值大致是多少,注会菌也给你列出来了如下:



了解备考科目的考试命题特点,才能把握住整体的考察方向,这就相当于提前知道了面试官大致会怎么问你,问你什么内容,重要重要!总的来说,近年《经济法》的命题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以上,就是关于CPA《经济法》目前的最新的备考消息!作为一个高效的=备考考试,CPA备考之路永不停歇,但其中的技巧我们是完全可以利用好的!希望本文的精华,你能够吸收到并且应用到实际的备考过程中!


所以,觉得本文不错,记得点个赞哦!


来源: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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