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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发布了若干措施通知,为中小企业度过经济难关

2020-02-09 15:47  责编:哪吒  浏览:19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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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因疫情期间经济受到重创的中小企业得到帮扶和缓解经济危机,厦门市政府也发布了若干措施的通知,为了支持企业度过难关,还发布了稳岗政策。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度过经济难关,发布了若干措施通知。

厦门市政府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现的疫情情况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通知。

1、延期缴纳税款。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0年2月24日;

2、如延期后还是有困难无法及时办理缴纳税款的,可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3、对于可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4、如不可申请减免的租金的出租方,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5、对于手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且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依法向税务部门登记,按其规定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延长期限最长6个月,不征收滞纳金。

6、在暂缓缴费期满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足额缴纳的,不影响参保人权益。

7、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政府也发布了相应的措施,对于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按照税务部门缴费凭证确认。

8、对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按照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少裁员按照净裁员率低于本市201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

以上就是厦门市政府为了帮扶中小型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发布的若干措施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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