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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职工是不是带薪?这几点你必须要知道!

2020-02-04 13:00  责编:哪吒  浏览:64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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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最近看到很多网友在微博,知乎等等一些网络传播渠道发布很多有关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发愁,特别是已经背上了车贷房贷的已经工作的社会人,那到底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呢?疫情期间工作有几倍工资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疫情期间,职工是不是带薪?这几点你必须要知道!

(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今年国家法定的休假从1.24号-2.2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以上的意思呢,是今年的法定休假推迟到了2.2号,如果在这期间公司安排工作,但是之后没有给时间补休,那这就按照工作日的日或者小时工资的2倍付给职工薪酬。所以不用担心疫情期间就没有工资了,如果是办公就是有工资的,如果没有办公那就另当别论了。

还有一种就是比较不幸感染上了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包括确诊、疑似患者)已经被隔离的,工资还能照发吗?会不会直接被辞退?

(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患病期工资还会发吗?会被辞退吗?

对于已经被采取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简而言之,患病期间的工资还是按照正常发。在隔离期结束后,企业还需支付职工病假工资。所以这个问题是不用太担心的。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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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与劳动保护费是企业用于保障员工权益和提高其生活质量的两种不同的费用,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全称劳动保护费,主要是确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例如:工作服、各种防护手套、洗衣粉、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以及特殊工种的安全保护用品等。   -职工福利费则是企业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体现公司人文关怀专门用于员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项的经费。这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生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医疗费、供暖补贴、交通补贴等;还包括为解决员工生活困难的安家费、员工直系供养亲属的医疗费、丧葬补助费等。   2.使用范围上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通常发生在特定的岗位上,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伤害。   -职工福利费则带有普遍性质的福利支出,可以涵盖更广泛的福利项目,旨在提高所有员工的生活质量。   3.税务处理上的区别: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但不得以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而用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险费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如果将劳动保护费误入职工福利费,可能会导致企业多交税,反之则可能因为少交税而存在被税务处罚的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在处理这两种费用时需要明确其定义和范围,确保正确区分并合理使用,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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