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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题有分析题吗

2022-08-1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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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师考题有分析题。《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涉税服务实务》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其中简答题为主观题,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在计算机上输入文字作答。

  考生还需注意,多项选择题可以少选但不可以错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错选,得0分。即如果评分标准答案为“ABC”,选择了“AB”,将可以得到1.5分;如果选择了“ABCD”,本题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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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列为异常凭证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六、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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