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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控股股东捐赠会计分录

2021-05-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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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接受股东货币性捐赠: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接受股东非货币性捐赠且取得对应发票:

  借: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捐赠,应当根据捐赠物的性质,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或“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溢价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的部分,是资本公积金的组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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