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订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约,具有法定约束力。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并按照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