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共享收入,属于中央税和地方税性质的结合,而海洋石油企业所缴纳的资源税部分归中央政府所有,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所有。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开发课税的范畴,其税目主要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汽矿产和盐五大类。
而资源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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