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专业问答经济正文
来源 会计网
0

保荐人与保证人的关系

2022-02-17 13:00
586 浏览

  保荐人与保证人的关系具体如下:

  保荐人与保证人的共同性:

  1、都是担保义务主体,都向担保权利人承担担保义务;

  2、都具备承担债权危机的作用;

  3、保荐人和保证人都是人保形式,都是以自己的全部责任财产作为担保财产。

  保荐人与保证人的区别性:

  1、主体的义务范围区别。保荐人以担保义务为中心的复合义务主体,保证人是单一的担保义务主体;

  2、担保的对象区别。保荐人担保投入者所拥有的法定权利,保证人担保债权人所拥有的约定权利;

  3、担保的受益人区别。保荐人担保的受益人是上市企业的投入者,保证人担保的受益人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

  4、担保的依据区别。保荐人向投入者承担担保义务,而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义务。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