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附属单位补助的核算,企业应设置“对附属单位补助”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补助收回时,贷记本科目。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还应按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对附属单位补助,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传统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中称其为“调剂支出”,主要来源于收入较多的附属单位上缴的款项和事业单位自己组织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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