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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享受免征会计分录

2022-05-01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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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享受免征会计分录为:

  1、免税的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生产成本

      应付职工薪酬等

  2、减免税费的会计分录:

  已做账务处理房产、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等

  未做账务处理房产、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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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咨询公司是否能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1季度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你公司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对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若要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将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流程:若你公司开具的是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你公司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基本一致。具体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2号)。
2021-12-07 1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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