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认证进项税额是会计核算科目“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当期有些进项发票不想勾选抵扣,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应计入“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
待认证进项税额的核算范围主要是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勾选)的进项税额;以及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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