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是《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二)》。各科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其中《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二)》科目的满分是两卷合计一百分(两卷各占五十分),合格标准是两卷合计六十分。
税务师考试科目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各科考试成绩总分均为140分,考试合格标准是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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