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工作内容包括:
1、承办审计业务
即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以及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其中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2、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时,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业务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而会计师事务所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及行为有相关规定。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