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一般有七个科目。其中,专业阶段的科目有六门,分别是:《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的科目有一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可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若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将全科合格证丢失或损毁的,财政部考办不予补发。如有必要,全科合格证持有人可以向地方考办提出办理全科合格信息确认申请。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全科合格信息确认单,由地方考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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