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题目
【多选题】

【2019】某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陈某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未经授权代表该基金对外签订合同

B: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C: 对该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D: 参与选择承办该基金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收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BCD均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选 BCD

有疑问?
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