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收回的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元。
A: 23 000
B: 27 000
C: 30 000
D: 33 000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则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组成计税价格=(20 000+7 000)÷(1-10%)=30 000(元),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20 000+7 000+30 000×10%=30 00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