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的是( )。
A: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 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1)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付款人乙公司,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买卖合同的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