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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问题和税务?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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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一般纳税人)与我司合作,后续因业务原因,更换户头B公司(个体工商户)与我司继续合作,AB公司法人属夫妻关系且股东有关联,(已与我司签变更合作户头协议)前期A公司有票未开完(A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专票抵扣),变更合作户头后,后期能直接开B公司的普票吗?如果直接开B公司的票会不会有税务问题,算虚开发票吗?如果开前期未开的票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老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啦!
小鱼干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如果这些业务发生在变更协议之前,那应该开A公司的发票,变更完成后发生的业务可以直接开B公司的普票

武艳美 3年前 解答
*老师解答仅代表老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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