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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多业经营,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企业的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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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嘉妍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Abby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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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我公司既生产服装,同时也从事其他类型的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如果2021年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在2021年你公司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收入占比低于50%,则不能按100%加计扣除,但可以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限制类行业除外。
制造业企业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同学,你好,制造业企业提供了运输服务后取得的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企业符合这些规定,预缴时均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时才能最终判断。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即可。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相同点是:既有销售货物的行为又有销售服务的行为。区别:混合销售:对于纳税人从事业务,如果一项业务取得的收入从属与另一项业务,即销售行为中既含有销售货物又含有销售服务的行为,而且该服务是对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1年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但2021年制造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那该项无形资产还能按200%在税前摊销吗?
按照政策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因此,在无形资产形成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是否超过50%,并不影响企业在后续摊销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就你公司而言,在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2021年只能按175%的比例在税前摊销。但如果2022年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则在2022年可以按200%的比例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