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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既生产服装,同时也从事其他类型的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吗?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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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瓜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如果2021年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在2021年你公司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收入占比低于50%,则不能按100%加计扣除,但可以按75%的比例加计扣除,限制类行业除外。

刘晓雨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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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9号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因此,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按上述规定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委托境外个人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您好, 根据财税[2018]64号的规定,委托境外研发加计扣除的不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活动。 “若是按照国外法律成立的境内公司,算做事境外公司吗?”该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在哪里?在我国居民企业是以实际管理机构为主要依据的。 ———— 相关规定: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二、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 六、本通知所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我单位从事生物药品制造业务,同时也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假如某一年股权转让收入较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达标,还可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
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50%以上,是企业作为制造业享受100%计算加计扣除优惠的条件,对于有制造业务的企业,即使当年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仍然可以享受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可以按照75%计算加计扣除。
请问一下,个人的车无偿过户给公司,公司应该咋样记账?对印的车辆的加邮费,过路费能在税前扣除吗?
无偿过户给公司的话,那么计税基础就为0,所以没有折旧金额,只是免费使用。产生的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一旦,公司产生利润,需要分配的话,明明可以以车款的方式支付,确要交个人所得税。
公司开业庆典发生的招待费用是否计入开办费?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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