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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4-09-15 11:35  责编:杨子  浏览:102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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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抓手,该政策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于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2023年,国家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的政策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该政策具体内容为: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该政策是享受主体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提醒:以下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该政策的享受时点为:

  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就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中国税务报社,会计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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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7: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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