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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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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瓜 2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要加收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李含芳 2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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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期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信息错误,可以红冲重新开具吗,开具红字发票要退车辆购置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1年12月08日
跨期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信息错误,可以红冲重新开具吗,开具红字发票要退车辆购置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