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收藏本站
手机版

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开票问题?

来源 会计网
0
老师,我们跟供应商之间、我们与客户之间签的都是短信服务合同(按发送短信数量收费的)。我们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以给客户开“电信业务”发票,入主营业务收入。可是供应商的那家公司没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开不了“电信业务”发票,只能开“信息技术服务”发票。 1、供应商的“信息技术服务”发票我们能收吗?入主营业务成本? 2、如果收了供应商的“信息技术发票”,那我们开给客户的发票,税务编码是选“电信业务”还是“信息技术服务”?
shanganren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可以收,不过这种情况开给客户也是开信息技术服务

邓小桃 3年前 解答
*老师解答仅代表老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没有找到满意的回答?
老会计作答,预计30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老师
新用户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