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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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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猫 4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规定:“第十七条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李含芳 4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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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请问耕地占用税的计税面积核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一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耕地占用税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吗
同学,你好,不是的,耕地占用税是直接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
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具体操作是怎么做?
由于在税法和会计制度上都有规定,且不一致时,在纳税问题上会计应服从税法,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关项目金额,进行纳税申报。为此,也就有了汇算清缴时的纳税调整。
合伙企业无利润是否可以分红?税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未盈利不可以分红。如果企业当年度亏损,累计以前年度也为亏损,是不能分配利润的,如果违反公司法分配了利润; 公司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如果公司当年度亏损,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盈利时,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商品企业购进货物时发现短缺,经查明是自然损耗,如何填写会计分录,金额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需不需要进项税转出?
不需要转出,损耗计入成本,商品单价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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