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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不同地方取得工资,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吗?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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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ningstar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提醒纳税人,要注意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刘晓雨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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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专项附加扣除?
6月开始
孩子高中复读,父母在计算个税时能不能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请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写申报只能填写一次吗?中途换单位怎么办?我现在填写了,中途换单位需要怎么样操作呢?
在自己的APP上填写一次就可以,在单位的APP上随单位的改变可以再次填报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在境外的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可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仅有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才允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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