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设计艺术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可以明确,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计算要求及评定办法
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
(一)学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其第1-3学年取得的工业设计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核心课程(清单见附件2《工业设计专业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初修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名,排名公布专业前50%。
(二)对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项目,通过专项评价,进行奖励加分,学生同一成果只认定一次。专项评价成绩由专项评价成绩(一)和专项评价成绩(二)组成。
专项评价成绩(一)包括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表彰、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3《设计艺术学院专项评价成绩(一)加分细则》执行。
专项评价成绩(二)包括学生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获得体育艺术类比赛国家级及以上奖励,具体加分细则按《实施办法》附件执行。
(注:计算学业成绩时每门课程成绩应取课程初修成绩,即第一次按计划修读、考试所取得的课程总评成绩,不考虑补考、重修所取得的课程成绩。如推免工作开始时,学生有共性修读的课程未完成成绩录入,这部分课程均统一不计入课程清单。)
成绩排名规则
(一)根据推免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推荐。
(二)退伍学生入围推免名单以后的综合排名规则与普通学生排名规则相同。
注:在推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根据核心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算术平均成绩、绩点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同学优先取得推免资格。
推荐工作基本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学院自愿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承诺“在取得推免资格后,不会因为出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就业等主观原因放弃使用推免资格”。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学院按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确定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其申请复议和申诉按照下文第八条执行。
(三)学院提交推免复议申请表与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四)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发文公布、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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