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发布的《湖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校行发教务字〔2025〕3号),保研党可以了解到湖南师范大学保研名额分配、保研条件、遴选原则等细则规定。具体跟着会计网一起了解下。

一、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下达到我校的推免名额,拟定年度推免名额分配方案,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推免名额分配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各学院应届本科在校生人数;
(二)国家级、省级基地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等;
(三)各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及人才培养成效;
(四)各学院上一年度推免工作情况。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免费师范生(优师计划)、非西定西等国家政策招生学生)。
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二)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在校期间至少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五)成绩优异,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应修的所有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除外),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全体学生中排名位居前40%,省级基地班及学校认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为前50%,国家级基地班为前70%。
(六)外语基础好,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艺术类、体育类和对口招生录取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语言等级考试。
(七)综合素质佳,前两年(五年制为前三年)综合测评均为良好及以上。
(八)代表学校参赛并获奖的优秀运动员可按附件二有关条件进行推荐。
遴选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各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各学院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各学院要将学生在校期间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志愿服务、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根据遴选总成绩择优推荐。推免生遴选总成绩由学业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相加组成。学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加权平均分计算。专项评价成绩满分为10分,评价内容分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科竞赛获奖,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及成果,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公派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奖励等类别。专项评价成绩评定办法见附件一。
三、工作程序与纪律
工作程序:
(一)每年6月底之前,各学院向学校上报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审核通过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二)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各单位年度推免生名额,发布工作通知。
(三)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审核。根据学校文件和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综合评分,拟推荐学生名单须在院内进行公示。已经公示的排名和名单发生变动的,须补充公示并说明原因。
(四)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教务处,并提交推荐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学校上报推荐名单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工作纪律:
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当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推免的,涉及的教职工应向所在单位主动申请回避,不得进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推荐单位的工作小组,不得直接从事与本年度推免相关的各项工作;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推免的,涉及的教职工应向本单位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籍所在单位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从而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未履行规定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二)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各学院未按本办法实施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学校追究学院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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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推免申请程序及办法为例进行说明:
参考文件: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一)预报名的同学:9月6日—9月15日,申请人进入“湖南师范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简称“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yzsxt.hunnu.edu.cn/zsxt2025/tmsgl/default.aspx),先申请报名编号,再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的通知为准。
9月22日,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三)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面试可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五)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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