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是《初级会计实务》收入”的核心考点,也是企业确认收入的前提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协议,其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及其他可验证形式(如商业惯例)。这一概念贯穿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第一步,直接影响企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与准确性,是初级会计考试中高频辨析题与案例分析题的命题重点。
识别与客户订立合同的核心条件
1.合同成立的五项法定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第五条,企业与客户的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义务:例如,房地产公司与客户签署购房合同并盖章后生效。
明确商品相关权利义务:合同需具体约定商品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如“超市采购合同中需注明商品保质期与验收标准”。
清晰的支付条款:若合同仅约定“按需结算”而未明确付款时间或方式,则不符合条件。
商业实质:履行合同需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或金额。例如,两家石油公司互换石油以满足区域需求(无商业实质)与用石油换房产(有商业实质)的对比。
对价收回可能性高:若客户信用风险极高(如无担保且还款依赖单一项目收益),则合同不成立。
案例1(房地产销售):
甲房企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总价1000万元),约定客户支付5%定金后办理按揭贷款。若银行因客户征信不良拒绝放贷,且客户无其他还款来源,则该合同不满足第5项条件,定金需计入“合同负债”而非确认收入。
合同的持续评估、合并与实务应用
1.合同持续评估与风险预警
初始评估:合同成立后,若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客户信用恶化),无需重新评估。
后续调整:若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如连续拖欠货款),需重新评估合同有效性并调整收入确认策略。
案例2(超市寄售合同):
某食品厂将商品寄售于超市,约定“未售出可全额退货”。若超市因库存积压退回50%商品,食品厂需冲减已确认收入并调整“合同资产”科目。
2.合同合并的三种情形
根据会计准则,以下情况需将多份合同合并处理:
一揽子交易:如装修公司同时签订“设计+施工”合同,若单独执行设计合同将亏损,则合并为一份合同。
对价相互依赖:如软件销售合同约定“若售后服务违约,需返还部分销售款”。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如手机厂商签订“手机+耳机”套餐合同,两者不可分割使用。
案例3(石油公司互换):
A、B石油公司签订两份合同,分别交换原油与成品油。由于交易基于同一商业目的(优化区域供应),且对价相互关联,需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