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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级会计精讲班,助力轻松取证!初级会计证必须要继续教育吗?08-26初级会计未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08-24

继续教育
2022年青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发布的《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青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培训课程已开通,入口为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qhkjw.gov.cn:8080/)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栏目。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3
2022年沈阳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4月30日截止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通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沈阳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开始时间为5月1日,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新疆兵团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兵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新疆兵团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开始时间为1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要合理安排时间。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重庆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发布的《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2022年重庆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开始时间为5月16日。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厦门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发布的《2022年厦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2022年厦门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日,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厦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http://cz.xm.gov.cn/kjzc/)。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宁波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宁波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报名参加网上培训没有按期完成的,允许在2023年6月底前继续培训,逾期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面授培训的,必须在当年度内完成。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3月31日截止
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南京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2
2022年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并且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四川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四川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黑龙江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1月30日截止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会计人员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的继续教育应尽快补学。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3月31日截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原学习课时清零。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山东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应先进行信息采集,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1
2022年湖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底截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湖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底。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2022年新疆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年新疆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面授教育培训视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2022年内蒙古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内蒙古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2022年河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底前截止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发布的《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河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在2023年6月底前截止,参加河北省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要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2022年山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5月31日截止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山西省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2022年宁夏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宁夏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相关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继续教育。 阅读全文>
责编: 家谊 |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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