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租用陈某的房屋用于经营,约定每年的11月5日支付下一年的租金。2017年,陈某由于忙于事务,2018年1月15日才想起租金的事,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 如果陈某在地震灾害中受伤导致2017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向刘某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应中止
B: 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从2018年1月16日开始起算
C: 请求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从2017年11月6日开始起算
D: 如果刘某于2018年1月15日向陈某表示2018年1月20日支付租金,则诉讼时效从2018年1月20日中断
(1)不可抗力未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不正确,当选。(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起算,所以应从2017年11月6日开始起算,选项B不正确,当选。(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应从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中断,选项D不正确,当选。
答案选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