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 )。
A: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担保
B: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C: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的提供的担保
D: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选项 C);(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选项 A);(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选项 B);(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选项 D)。
答案选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