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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多选题】

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21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21年3月1日到期。杨某曾向王某借款25万元,2021年10月1日到期。2021年4月1日,双方均未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根据民法典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杨某无权主张抵销

B: 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C: 杨某有权就25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D: 杨某有权就30万元债务主张抵销

答案解析

【考点】合同的终止
【解题思路】 掌握抵销
【具体解析】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题中,至2021年4月1日,杨某对王某所负债务25万元尚未到期,王某对杨某所负到期债务为30万元;王某、杨某互负金钱债务,种类、性质相同,杨某有权主张抵销25万元,王某无权主张抵销。

答案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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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2014年1月10日到期;一个月后,王某又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14年3月1日到期。杨某曾向王某借款25万元,2014年10月1日到期。2014年4月1日,双方均未向对方主张过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2、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有8年工作年限的张某提出年休假5天,甲公司认为,由于张某2009年请病假累计已达40天,拒绝了张某的请求。(2)2009年10月1日,甲公司安排王某(日工资标准为200元)加班,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600元的加班费,遭到甲公司的拒绝。(3)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与孙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满月工资为12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4)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30万元送赵某到国外参加技术培训2个月,双方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2009年11月1日,赵某发现甲公司未为自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以赵某未完成约定的眼务期为电,要求赵某支付赔偿金。(5)2009年6月1日,实际工作年限为8年、在甲公司已经工作4年的杨某因病请长假休息。杨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病休期间,甲公司向杨某支付的病假工资为6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2009年8月1日,甲公司与杨某于3年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小题。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3、2014年3月杨某将其拥有的一套原值2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王某居住,每月取得租金收入5800元。双方协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故杨某3月份向王某收取了4个月的租金。则杨某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元。(当地个人纳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4、2014年3月杨某将其拥有的一套原值20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王某居住,每月取得租金收入5800元。双方协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故杨某3月份向王某收取了4个月的租金。则杨某3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元。(当地个人纳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5、王某于2016年9月1日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2019年6月1日,双方商议王某再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3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郑某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一直未向王某和郑某催讨还债。王某仅在2020年7月1日归还借款100万元,但未明确其履行的债务。下列关于王某归还100万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6、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借款期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一直未归还借款,王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7、2021年10月,王某向甲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11月,王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1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2月,王某向丙借款8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 8、2011年11月1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分五期偿还,即于2011年12月11日,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11日,2012年3月11日,2012年4月11日分别偿还1万元。王某按期偿还2万元借款后,不再偿还剩余借款。根据规定,赵某请求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 9、2011年11月11日,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分五期偿还,即于2011年12月11日,2012年1月11日,2012年2月11日,2012年3月11日,2012年4月11日分别偿还1万元。王某按期偿还2万元借款后,不再偿还剩余借款。根据规定,赵某请求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自(  )起算。 10、2022年3月1日,周某以其所有的一辆轿车设立抵押权,向吴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23日,周某为获得李某20万元的借款,又将该轿车抵押给李某,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4月10日,该轿车因故障需要维修,周某将其送至王某处进行维修,周某一直未支付维修费用。上述债务均已到期,因周某无力偿还,该轿车被拍卖,吴某、李某、王某均主张就轿车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下列关于债权人受偿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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