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A: 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 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 背书不连续
D: 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1) 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 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 C:属于票据上人的抗辩,背书不连续,如果持票人又不能证明背书中断之处是由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发生票据权利的转移,那么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所以C正确。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