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585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次等额支付,付款日期分别为5月20日、6月20日和7月20日,乙企业因资金紧张于2014年6月4日才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95万元。甲企业2019年5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 0
B: 22.43
C: 33.15
D: 85
【考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税额的计算。记忆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具体解析】
本题中,虽然乙企业在6月4日才支付了第一笔款项,但是要在5月20日确认第一笔款项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所以,甲企业2019年5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3÷(1+13%)×13%=22.43(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