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19年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2356万元,当年发生职工福利费5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5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当年拨缴的工会经费为40万元,则“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 170.16
B: 156.26
C: 150.16
D: 184.06
【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解题思路】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具体解析】当年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限额=2356×14%=329.84(万元),则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329.84=170.16(万元);当年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限额=2356×8%=188.48(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与上年结转额的合计=45+20=65(万元),则本年实际可以扣除65万元,本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当年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2356×2%=47.12(万元),工会经费本年不需要调整;三项经费一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16-20=150.16(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