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为期7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450 000元,在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5.04%。当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甲公司按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所确认的租赁负债为2 600 000元,除固定付款额外,合同还规定租赁斯间甲公司商铺当年销售额超过1 000 000元的,当年应再支付按销售额的2%计算的租金,于当年年末支付。
假设在租赁的第1年,该商铺的销售额为1 500 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承租人甲公司在第一年年末因租赁业务影响当期损益金额为( )元。
A: -532468.57
B: -30 000
C: -131 040
D: 161040
【考点】承租人会计处理-后续计量
【解题思路】租赁负债摊销分录。
【具体解析】在第1年年末,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第一年的租赁付款额450 000元,其中,131 040元(即,2 600 000×5.04%)是当年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甲公司第1年年末应支付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30 000元(即1 500 000×2%),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等);使用权资产当年折旧影响损益金额为2600000/7=371428.57(万元),合计131040+30000+371428.57=532468.57(万元)。
答案选 A